抽检两家药企卖劣药被罚
医院订阅哦! 11月5日山西省药监局公示了两则行政处罚通知,通知内容中公开了晋城杏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和山西神农龙丰医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行政处罚通知书中详细指出:在年省级药品专项抽检中,抽自山西神农龙丰医药有限公司标示为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通草,经陕西省食药检验所检验,显微特征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要求,6月12日执法人员在调查该公司进货记录、票据查明该公司年10月8日从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小通草共5KG,单价/KG,金额总计元。至检查当日已销售4.5公斤,销售单价元,销售收入共计元,另有被抽样0.5kg,该批次小通草货值金额共计元。 在年省级药品专项抽检中,抽自晋城杏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标示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经陕西省食药检验所检验,显微特征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要求,6月12日执法人员在调查该公司进货记录、票据查明该公司年1月23日从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山药共40kg,单价32/kg,金额总计元,已销售39.5kg,销售单价29元/kg至34元/kg,销售金额共计.5元,另有年4月18日抽验取样0.5KG,该批次40kg山药货值金额共计.25元。 对山西神农龙丰医药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元;处货值金额3被罚款元,罚没共计元。 对晋城杏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元;处货值金额3被罚款.75元,罚没共计.25元。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产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假、劣药有风险,且卖且注意风险和质量把控。 ?内容来源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整理 NO.n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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