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统筹推动我区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东城区“文菁计划”实施办法》,东城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菁计划”企业奖励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详见附加1),在东城区注册、统计、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内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政策兑现。

二、征集时间

年7月10日-年7月26日

三、支持方向和支持范围

符合北京市、东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领军文化企业、高成长型文化企业。

四、资金支持方式

1.行业领军企业,是指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行业影响力突出、区域带动作用显著的文化企业。东城区对业绩突出、区域经济贡献显著的行业领军企业给予奖励。贡献进入前10强的,给予万元奖励;进入前20强,但未能进入前10强的,给予8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后,在东城区经营满一个财务年度,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行业领军企业,根据区域经济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一次性入驻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后,在东城区经营满一个财务年度,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的行业领军企业,根据区域经济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一次性入驻奖励。

行业领军企业奖励由区文促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兑现,不再公开征集。

2.高成长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游戏动漫、互联网广告、数字出版等(详见附加2),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以上,年-年连续三年平均增速20%以上,创新能力较强、融资能力较强、收入增长较快、服务产品领先的文化企业。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年-年两年累计获得经国家、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超过万元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可申请获得融资总额1%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3.获得年度北京市“投贷奖”等政策资金奖励的文化企业,可根据申报企业的区域贡献情况给予东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的配套资金奖励,经测算配套金额不足5万元的企业不再兑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以支持:

1.列入北京市、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3.五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侵权等重大责任事故,及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不良信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过涉及重大税务案件或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5.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我区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予扶持。

6.发生税收外迁、部分转移以及业务转移行为的;

7.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申报评审程序

1、请申报单位于年7月26日(周五)17:00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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